王女士咨询:我和刘某婚后以刘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现在房屋尚未交付。我们最近感情出现了问题,准备离婚。现在房产证尚未办理,而我们均要求取得该套房产的产权。请问:该套房产应如何分割?
律师观点:如果你们双方能够就房产的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比如确定房产归王女士所有,你们就可以就该套房产的归属问题达成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离婚证后,再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预售房屋的买受人更名手续。此种情况下,王女士应给予刘先生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如果你们双方约定由刘先生取得该套房产,则由刘先生直接将补偿款支付给王女士即可,无须更名了。
如果双方不能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由于该套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法院现在不会就房产的归属作出判决。你们可以在该套房产取得房产证后,再单独就该套房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