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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假离婚啃老 老母二上法庭赶其出门

  • 时间:2020-01-07 17:1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儿子宁可与媳妇假离婚,也要与老母亲蜗居在50平方米的小屋里。南京城南的刘老太太对儿子媳妇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在赶走儿媳后,第二次走上法庭,最终将儿子赶出家门。

      有房不住,小夫妻与父母蜗居

      小李在兄弟姐妹三人中排行老幺,姐姐、哥哥先后结婚搬出去居住。做邮递员的小李结婚后则留在家中,与妻子小燕住在父亲单位分配的两室一厅房中。小李父母的房屋使用面积不到50平方米,但地处市中心,周围菜场、医院、小学、中学、超市一应俱全,交通也十分便利。

      婚后,媳妇小燕生下了孙子晨晨。祖孙三代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整天锅碗碰勺,发生摩擦也在所难免。为了解决三代人口味难调的矛盾,李家老夫妻决定另起炉灶,分开单吃。

      2000年,小李在单位分到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地处河西。小李便购买了该房产权,然后出租。整个过程,小李夫妇没和父母协商。

      知道儿子买了房子,老李夫妻还挺高兴。他们认为,过去因为没有条件,三代人挤在50多平方米房屋里,双方生活都不自在。现在有条件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了,儿子一家三口应该搬出去。但老李夫妻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儿子和媳妇却不愿意搬走。

      被赶无奈,小夫妻干脆假离婚

      搬家建议遭到儿子媳妇拒绝后,老李夫妻当然很生气。2006年,父亲老李病故,母亲老刘办完丧事,心情郁闷。他们唯一的女儿便带母亲出去旅游,回来后,也让母亲住在自己家。但女儿家再好,终究不是自己的家,住不习惯,老太太坚持要住回来。

      老太太回家住后,与儿子媳妇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儿子、媳妇,要求判儿子一家三口立即搬出去。

      秦淮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给予被告小李夫妇15天答辩期。就在这短短15天中,小李夫妇到处找法律界人士咨询“灵丹妙方”,咨询回来后,小夫妻俩迅速到所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所生儿子归小李抚养,双方共有的房屋归媳妇小燕所有。

      两上法庭,老人赶走啃老儿子

      开庭时,面对老妈的驱逐令,小李理直气壮地出示了离婚协议。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夫妇离婚后,小李并无其他住房,对母亲要求其迁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刘老太太不服,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刘老太太称:儿子1989年结婚后就应该自立门户,1999年后,儿子在其单位分到住房,为达到继续占有父母租用的房屋目的,采用假离婚的方式,将共同共有的房屋协议归儿媳小燕所有,恶意规避法律,应属无效。刘老太太表示,自己被儿子一家折磨多年,身心疲惫。如果儿子媳妇假离婚后,儿子仍住自己房屋中,不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最终,南京市中院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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