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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办了5次婚姻手续 夫妻躲债一周3次离婚

  • 时间:2020-01-07 17:1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从速度上看,宁波市江东区这对夫妻的婚史绝对可以让人眼花缭乱:自去年7月第一次离婚起,两人在7天时间内分分合合,共办了5次婚姻登记手续。

      这对夫妻男方姓焦,女方姓祁,两人于3年前结婚。因为女方属于再婚,身边有个儿子,结婚后两人没有要小孩。

      去年7月14日上午,两人到江东区民政局第一次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上的理由写得明白:“由于女方工作原因,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工作人员很快给他们办完离婚手续。

      没想到,就在当天下午,两人又来到江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复婚。没过两天,这两人又拿着稍有修改的离婚协议书再次要求离婚。

      7天后,还是这对夫妻,第4次又走进民政局要求复婚,复婚后又在当天离婚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能折腾的,他们这样结婚离婚的速度不仅在宁波绝无仅有,在全国也算是少见了。”工作人员表示,但由于两人每次结婚、离婚意见都很统一,态度都很坚决,按照规定,工作人员还是不厌其烦地给他们办理了手续。

      夫妻俩3次离婚,有个约定一直变来变去:关于一套房子和儿子抚养费的约定。这对夫妻在宁波江东区有套房产,市场价已超过200万元。第三份离婚协议书明确了房产归焦先生所有,焦先生补偿给妻子40万元精神损害费。

      这事虽然是折腾,外人也无权过问,但有位陈先生却对此很不满。因为就在他们分分合合的时候,陈先生正准备和祁女士打一场100万元的借款官司。

      陈先生认为,祁女士的儿子是她和前夫所生,却依然把继子约定由没有血缘关系的男方抚养,女方还主动承担了婚姻期间的债务,房产给男方,这一切都让他觉得,他们是为了逃避债务!

      案子经过二审终审,法院认为女方应当还钱。但由于这些钱并非用于家庭开销,法院同时判令男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2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陈先生在从焦先生处拿到一笔款项后,向镇海法院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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