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 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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