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涉外离婚的准据法介绍

涉外离婚的准据法介绍

  • 时间:2020-01-07 17:0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离婚诉讼,除非夫妻共同本国法承认内国法院的离婚管辖权,内国就认为自己无管辖权;②离婚的原因,除非夫妻共同本国法都予以承认,内国法院不据以宣告离婚。

      适用夫妻共同或一方住所地法  按照1940年蒙得维的亚《国际民法条约》第15和59条,离婚由夫妻婚姻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的原因也适用婚姻住所地法。按照英国的普通法,离婚由起诉时夫的住所地法院管辖,英国法院受理的离婚诉讼适用英国法。这里的英国法既是夫的住所地法,也是法院地法。但是,按照英国1973年《住所和婚姻诉讼法》,夫妻任何一方如在起诉时在英国有住所,或有惯常居所1年以上,英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委内瑞拉则适用起诉一方的住所地法。

      适用法院地法  这是中国和苏联对涉外离婚采用的准据法。此外,美国各州也采用这种准据法。按照内华达州法,只须夫妻在该州境内居住满6个星期,该州法院即有离婚管辖权,其离婚的原因适用法院地法。由于该州法律要求离婚当事人居住在境内的时间过短,规避原来的住所地法的情况很容易发生(见法律规避)。这种情况,美国人称之为“移居离婚”。

      重叠适用夫的本国法和法院地法  这种制度是德国1896年《民法典施行法》第17条在 F.K.von萨维尼学说的影响下首先采取的。F.K.von萨维尼认为离婚涉及法院地的公共秩序,因此应适用法院地法。日本1898年《法例》第16条,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1918年《法律适用条例》第11条也采取这种制度。例如,日本《法例》第16条规定:“离婚依构成离婚原因的事实发生时夫的本国法,但日本法院只能在日本法也承认该事实为离婚原因时作出离婚的宣告。”1902年海牙《离婚及分居的法律与管辖抵触规则公约》第 1、2、8条则重叠适用夫妻共同本国法和法院地法。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涉外离婚的准据法介绍>>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