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孩子是无辜的,如果有什么感情纠葛也不要伤害到下一代。本案中佛山一妇女阿梅(化名)把对“二奶”的气发到无辜的私生女身上,狠心砍下七岁稚童四只手指大半只耳朵,还用棍子捅伤其下体。上周五,禅城区法院对这起恶性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阿梅(化名)有期徒刑8年。
7岁女孩被割耳断指
阿梅与霍先生十余年前结为夫妻,一直住在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理教十一巷的一间农家别墅里。村委会人员称,二人结婚多年却无子女,7年前,霍先生有了私生女嘉嘉(化名),一直寄养在顺德乐从,偶尔被照顾她的保姆带回理教村,她管阿梅叫“大妈”。两年前,阿梅也先后生育一女一子。
人丁兴旺的家庭,今年元旦却突发悲剧。法院查明,当晚19时许,7岁的嘉嘉由保姆带着,与父亲团聚过节。当时霍先生尚未归家,保姆走后,阿梅即用一条棍状物体捅嘉嘉的阴部,至其下阴出血。随后阿梅又用菜刀将嘉嘉的左耳耳廓割下,并将嘉嘉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尾指砍断,把断耳和断指全部丢进自家厕所,冲进下水道。经法医鉴定,嘉嘉左外耳廓基本缺失,仅少许根部附着,右手掌第2、3、4指近指节起缺如,第5指末指节半节缺如,损伤程度属重伤,伤残程度为六级。
之后,归家的嘉嘉父亲急忙将满身是血的女儿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觉得可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介入侦查后,将阿梅抓获归案。
案发时“大妈”精神病发
事发后,阿梅在审讯中如实供述,并在庭审现场认罪。但据家属反映,阿梅有精神病史。后经鉴定,阿梅患应激相关障碍,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据悉,精神状况鉴定显示,七年前阿梅发现丈夫“包二奶”,并生下私生女嘉嘉时,就患有应激相关障碍。此后,阿梅与丈夫关系紧张,生活中的创伤性处境一直没有得到改善。
此外,案发前,因自己和亲生孩子相继患病、一家人外出旅游计划泡汤,同时丈夫要求自己接待私生女嘉嘉,且丈夫对自己的要求不予理睬,多个急性应激事件导致阿梅再次发病,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明显削弱。
精神病发与“行凶”有因果关系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阿梅精神病发病与最终的危害行为具有直接因果联系,且阿梅事后能够清晰地向公安机关交待作案经过,可见其是受到疾病因素和现实因素的共同影响而犯罪,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