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丈夫手机玩暧昧 妻子诉离获支持

丈夫手机玩暧昧 妻子诉离获支持

  • 时间:2020-01-07 17:0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丈夫手机藏有女人照片和暧昧信息,妻子要求解释原因却遭丈夫拒绝,一气之下带小孩回娘家至今分居。9月6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判决解除原告胡某和被告李某的婚姻关系。

    2004年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于2006年11月7日生育一名男孩,现与原告一起生活。被告于2006年至2007年聘用在新余市第四医院上班,2007年12月承包了水电二总队医院的某科室。 随着小孩的出生和被告工作的变动,原、被告因性格的原因,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特别是2009年以来,被告常不回家食宿,仅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间,被告有近两个月不回家,也不向原告解释原因,2010年1月26日,原告发现被告手机里有女人的照片和暧昧内容信息,因被告不向原告解释不回家及照片信息的原因,原告便带领小孩回娘家居住,至今被告从不过问原告和小孩的生活情况,现原、被告已经分居一年。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本因珍惜建立的夫妻感情和家庭,但因性格上的差异,造成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特别是2009年以来,被告常不回家食宿,且当原告发现被告手机里有女人的照片和暧昧内容信息时,被告也不解释原因,原告为此带着小孩回娘家居住,与被告分居分食至今,被告却不闻不问,不尽夫妻和家庭义务,据此可认定原、被告夫妻关系确已完全破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丈夫手机玩暧昧 妻子诉离获支持>>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