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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将家庭信息告诉外人

  • 时间:2020-01-07 17:0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一次闲聊中,受害人李梅(化名)向一陌生男子透露出自己的家庭情况,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留意。数天后,一男子竟在李梅下夜班途中等待,并尾随李梅进入家中。在被男主人撞见后,该男子逃离时持刀将男主人刺伤。案发11年后,被列为网上逃犯的该男子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受害人李梅(化名)自己开着一个小卖部,经营日用小百货。1998年2月5日深夜23时许,李梅打理完店里的事,关了店门,骑车回家。行至自家附近的时候,李梅看到单元门口有一个身影。因李梅每天带着营业款回家,所以心里十分紧张害怕。当她谨慎地走到单元门口时,发现站在这里的正是常到自己店里买东西的张某。张某告诉李梅他是来这里找人的。此前李梅在与张某闲聊的时候,曾说过自己的家庭住址,及爱人有时上夜班不在家的事,而当日,李梅的爱人正好值夜班没去接她。此时,张某看似顺口问李梅住哪,李梅说已经到了家门口了,进家认认门吧。于是,张某跟着李梅进入家中。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梅的爱人正巧回来,听到开门声,张某慌乱地躲藏进卫生间,不料,李梅的爱人正好拉开卫生间的门,看到持刀的张某。刹那间,自感不妙的张某拔腿就跑。李梅爱人见状,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了出去。当追至迎泽大街时,李梅的爱人被张某用短刀刺伤左眼,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检察官提醒群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勿轻易将自己的家庭信息透露给不了解的外人,以防遇到不测。本报记者 张志宏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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