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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6月4日讯 一位年近八旬的老翁与妻子结婚52年后,终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昨天,记者获悉,泾县人民法院已判决这位老翁徐某与其老伴离婚。徐某与老伴徐某某于1954年在泾县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后徐某某从泾县调到芜湖某纺织厂工作,徐某某在芜湖期间,领养一子,随其一起生活。对于老伴所领养子,徐某予以默认。但多年来,徐某与老伴常因家务琐事争吵不休,并开始两地分居生活,时间长达20年之久,在此期间,徐某曾多次提出离婚,但法院因故没有采纳。日前,徐某再次向所在地泾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
庭审中,法院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叙述后,得知两人已分居长达20年之久,确系感情破裂,法院多方做工作后,徐某某同意离婚。考虑到徐某某年逾古稀,且体弱多病,徐某表示,离婚后自愿给予其5000元经济补偿。(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