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14时左右,曾于今年六一儿童节在深圳中山公园门口坐宝马“钓后妈”的13岁男童,于7月8日自谋职业在深圳莲花山公园尝试经营“接吻处”之后,又现第三雷人怪招----在深圳华强北港澳城门口,该男童打着一个红色灯笼,帮助曾经的新闻人物“爱心姑姑”“钓”起老公。 红灯笼上面绑着写有“帮‘爱心姑姑’钓老公”字样的白色广告纸牌,广告纸牌上还写有一个手机号码。灯笼下面吊着一个红绣球“鱼饵”。男童的手里还拿着几十张征婚卡片,不时向路人派发。而戴墨镜的“爱心姑姑”,则与男童踪影不离。 据了解,“钓老公”女子名叫许莲莲,现年35岁,身高162CM,福建泉州人,于1991年福建南安师范学校毕业,曾被分配为一名公办教师,1994年停薪留职来到深圳,并在村办学校、民办学校、公立学校从事过数学教学工作。因抚养侄子十八年,至今没交过男友,是个绝对的黄花大姑娘。2003年,她的感人事迹曾被深圳某媒体多次报道,被称为“爱心姑姑”,并获得社会的资助。2006年,她却因与资助方发生纠葛,又被媒体称为不知“感恩”的人,当时,还在全社会展开了一场关于“感恩”的大讨论。她这个“新闻人物”也因此而遭受多方攻击,致使她失业在家三年。 上月初,她偶然从报纸上看到13岁男童坐宝马“钓后妈”的报道后,便与男童取得联系。请男童帮忙征婚。男童看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 (话题:“爱心姑姑”冷暖记 2007年6月27日)对她的专访后,感觉她非常可怜,便挺身相助。男童还透露帮助“爱心姑姑”的另外两个原因:一是“爱心姑姑”会请他吃一顿西餐;二是“爱心姑姑”承诺说如果他真的能帮钓到一个老公,就会送给他一个“红包”。 “爱心姑姑”的征婚要求条件是:在深圳有稳定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能真心理解,能真诚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