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2006 年2月13日,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江西省峡江县法院院长手中,感谢该院执行法官为刘水德等7名民工追回拖欠近两年的血汗钱。 1月18日,刘水德等7人到该院申请执行被李某拖欠的工资3万余元。该案执行法官曾昭和其他法官一起到被执行人的家里了解情况时,发现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故意写下一封“遗书”后不知去向。看到这封“遗书”后,执行法官们又到他家附近了解情况,得知李某在离城区30多公里外的村里承包了一口鱼塘。
执行法官们立即冒着严寒奔赴鱼塘所在地,对鱼塘里3000多公斤的鱼进行了查封。执行法官们又连续几个夜晚进行守候,终于在第五天的清晨,将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峡江的被执行人李某夫妇挡在了家里。经过做工作,李某叫妻子到银行取回现金3万余元交给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