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到法院要离婚,丈夫将妻子捅伤。7月2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孔某医疗费等合计8040.70元。
法院审理查明,柳某某与孔某结婚8年多,生有一双儿女,夫妻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7年9月18日,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孔某提出要起诉离婚,并收拾好衣服准备回娘家居住。柳某某看到孔某下定决心要跟自己离婚,上前拦住妻子,并从厨房里拿出一把尖刀将孔某捅伤。后经法医鉴定,孔某损伤已构成重伤。案发后,被告人柳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某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案发后有自首的情节,且当庭认罪悔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了解,经法官调解,孔某与柳某某已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