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材公司一业务员为了结婚和装修新房,多次挪用客户支付的货款共36万元。而公司一直不知情,直至该业务员到检察院自首。昨日,该业务员在越秀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41岁的林某,从某物资学校毕业后就被分配到省建材公司水泥分部任业务员,2004年7月,林某利用负责销售公司部分牌子的水泥和追收货款的工作之便,要求一客户将26.4万元的货款打进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直到2005年才把全部款项归还给公司。2004年11月至2007年间,林某谎称公司急需现金支付运输费用等,多次要求公司另一客户将9.5万元的水泥货款打进自己的账户。
庭上,林某对被控罪行供认不讳,“做了这些事后,心里很痛苦,始终无法过自己这一关,所以选择了自首。”林某今年3月向市检察机关自首。
据林某交代,其第一次挪用的20多万元基本上都用在结婚和装修新房上了。差不多一年后,他才向别人借钱,分五次将这笔钱还给了公司。第二次挪用的9.5万元则在事发后由家人借钱归还。
林某称,由始至终,公司对他挪用公款一事毫不知情,直到他自首后。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