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动态 > 大冶取消土政策离婚不再出具婚育证明

大冶取消土政策离婚不再出具婚育证明

  • 时间:2020-01-07 16:3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大冶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访时,发现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人不再需要出具婚育证明。  前不久,大冶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他们到大冶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出具证件和材料外,还要出具一份本人的婚育证明。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管理处一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相违背,是一种违法行为。  本报报道后,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责成大冶市相关部门予以改正。据大冶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刘主任介绍,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他与大冶市计生局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取消了这项规定。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大冶取消土政策离婚不再出具婚育证明>>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