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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死出轨妻子获死缓

  • 时间:2020-01-07 16:1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廖某(41岁,顺德人)与曾某(37岁,顺德人)原来均在顺德某小学当教师。据介绍,廖某教语文,曾某教数学,两人均是学校教学骨干,多次获得各级奖项。而且,廖某还曾被评为“优秀教师”,在事发前不久还被提拔为学校教研中心主任,进入校领导行列。

      两人的家庭生活本来美满,有一个刚满十岁的女儿在该学校读书,三口之家有房有车,生活富足。可就在两年前,曾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多次要求和廖某离婚。在此期间,曾某甚至和情人公开来往,公然带情人回父母家。这样的举动,让廖某和曾某的夫妻关系彻底破裂,两人多次发生争吵。

      “婚外情”粉碎了原来幸福美满的家庭。由于无法面对妻子曾某的背叛,顺德的“优秀教师”廖某,最终失去了理智,将妻子活活扼死后分尸,并将尸体抛入西江之中。他们才年仅10岁的女儿,成为了这起惨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昨日,佛山中院向媒体公布了该案,并首度披露了廖某杀人的真正动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妻子婚外情引发血案

      今年4月23日凌晨1时许,廖某在顺德大良街道嘉信某花园的住所,再次因为妻子有外遇与妻子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曾某在言语和行为上均对廖某产生了较大的刺激,廖某无法理智面对,随即骑跪在曾某的身上用双手扼住曾的颈部,致曾某当场死亡。

      作案后,廖某为掩盖罪行,于当日8时许外出购买了菜刀等物,返回住处将其妻曾某的尸体用菜刀肢解后分装在编织袋、垃圾袋内,驾车运至顺德伦教三洲堤围一家饭店的附近,将曾某尸块及作案工具一并扔入该饭店对开的西江支流河段。

      报案后五天承认杀人

      因为久久找不到曾某,曾某的妹妹开始四处寻找姐姐,但廖某一直以“家事”为由拒绝透露妻子下落。迫于曾某妹妹的压力,廖某最终在今年5月4日报案。5月9日,在警方的询问下,廖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带着警察在河堤边寻找妻子的尸体。

      法院:尚留幼女 酌情从轻处罚

      佛山中院认为,廖某杀害被害人后分尸、抛尸,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因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感情纠纷引发,有别于其他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犯罪,并且廖某已与被害人家属签订和解协议,他的女儿年龄尚小,可酌情对他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佛山中级法院法官秦璇指出,被害人曾某公开发展婚外情的行为虽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但是对廖某的自尊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本案的引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法院决定给廖某改过自新的机会,没有判处廖某立即执行死刑的一个原因。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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