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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解决“拦路虎”

  • 时间:2020-01-07 16:1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刘老伯(化名)和江阿姨(化名)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一起出门锻炼身体。数年来,他们一直共同坚持晨练,在小区居民眼中,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殊不知,两位老人属于“地下黄昏恋”,并没有领证。

      刘老伯是一名退休工人,60多岁,丧偶多年。几年前,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比自己小几岁的江阿姨。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走到一起。

      刘老伯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平时,江阿姨就在家给他做饭,收拾房子,空闲时两位老人一起聊聊天,散散步,互相照顾,相互扶持。由于江阿姨并无自己的房产,两人“好上”后她就搬来与刘老伯及其儿子同住。

      考虑到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纠葛,江阿姨与刘老伯及其儿子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约定,刘老伯百年之后,江阿姨必须由其自己子女接回家中,不得分享刘老伯的房产。

      虽然签下了协议,但刘老伯和江阿姨并未领证,老人觉得,都是一把年纪了,领不领证区别不大,“说到底就是个老伴,互相照顾,互相作伴,一张证书又能说明什么?可能还会给小辈带来麻烦,也许现在这种生活方式更好。”

      多年过去了,两位老人一直相处和睦,刘老伯的儿子也把江阿婆视作自己的亲人,一家人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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