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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离婚 女子谎称被拐卖

  • 时间:2020-01-07 16:07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一贵州女子嫁至安徽省舒城,生育子女后夫妻感情淡漠,该女子为了早日离婚,竟以自己被人贩子拐卖强迫结婚为由起诉离婚,但其请求未获得法院支持。

      舒城法院日前审理查明,原告程某系贵州省人,1996年在江苏省常熟市打工时与贾某相识,后随贾某回到贾某舒城的老家。同年8月30日与贾某登记结婚,1997年8月31日生育一男孩。 1999年原告回贵州原籍探亲,后由其父送回婆家,此后双方不间断共同外出打工。

      自2008年4月起,原告离开丈夫并互相不再来往。两年后,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分割共同财产。审理中,程某向法官陈述其于1996年被人贩子从贵州省骗至现住址与贾某结婚。

      法院认为,原告程某与被告贾某自愿登记结婚,原告诉称其为人贩子骗至被告处结婚情节无证据证实,且原告在自由无碍的情况下十多年未向公安机关就被拐骗结婚事实报警求助,更在其单独回贵州省原籍探亲后又返回与贾某共同生活,故原告的此项离婚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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