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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生一子才说分手

  • 时间:2020-01-07 16:0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恋爱10年未婚产下一子,尚未结婚却要“离婚”,但因孩子抚养权还是闹上了法庭。日前,无锡南长法院就调结了这起令人咋舌的“离婚”纠纷,最终由小孩母亲获得抚养权。

      小张和小莉从1999年便开始“马拉松式”恋爱,2009年,两人在尚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生育了一个男孩。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双方因小孩抚养、结婚仪式、老人赡养等各种问题不断发生争吵。小张认为,虽然两人恋爱生活10年,但在小孩出生前,很多问题都没有爆发,孩子出生后,双方的价值观差距很大,争执不断,已经无法磨合。小莉也认为双方已经不适合在一起生活了。最终,两人协商不结婚。

      然而,在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小张和小莉却一直谈不拢。为此,小莉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儿子归她抚养。小张同意小孩归母亲抚养,但认为小孩目前还很小,抚养费不能马上固定,因此要求自行协商这个问题。

      承办法官本着有利小孩成长的方向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儿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本文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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