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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离婚诉讼20年,夫妻们分些什么

  • 时间:2020-01-07 15:5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如今经济改善了,离婚时双方争的财产已有了很大变化”,昨日,渝中区法院审理了20年案件的陈法官说,20年前,夫妻打离婚官司分家产,一床被子、一张椅子都是被分的对象,现在,这些早已被房子、存款,甚至公司的股权等所代替。“这种变化,可以看成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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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分割柜子椅子

      20年前的上世纪80年代,陈法官就在渝中区法院审案子,20年来审理过不少离婚官司。

      他说那个时候,离婚还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因为它带来的社会影响非常严重,一对夫妻即便是感情破裂也很少会想到要离婚。此外,人们几乎就没有私房,大多住在单位分的房子或者是房管所的公房里,夫妻双方即使来法院离婚,也没有什么要分的,最多也就是分电视机、缝纫机、收音机、手表以及柜子、椅子、被子等家居用品。”

      据他回忆,有一次,两位中年人来离婚,双方说到家里有几个柜子、几把椅子、几床被子,还有电视等等。“有一方想几把椅子全要,说再买张桌子就可以凑起一桌。”双方争了起来。“两口子为一张椅子争,要是现在肯定很可笑,但在当时的物质条件下,也很正常”。

      90年代:主要分割存款

      “80年代大家都是靠工资吃饭,钱不多,双方的收入比较固定,也没有啥子额外收入,家里有多少都清清楚楚”。陈法官说,到了90年代,财产分割有了一些变化,除了家具、家电外,存款也被纳入到分割的范畴,少则几百元钱,多则上万。

      “90年代中期以前,他还没有遇到过双方分割几十万存款的,但现在见得多了。”陈法官说,那时候上法庭来离婚的,也要分割家具、家电,但已经少多了。

      新世纪:还要分割股权

      陈法官说,从90年代末到进入新世纪的这几年,离婚分割的东西越来越值钱,家具、家电已很少让离婚双方感兴趣,大多不会要求法官出面分割。他们需要法庭分割的对象是房子、车子,还有巨额存款,公司股权等以前想都没想过的内容。

      “比如前几年我审理的一个案子,男方开了一家公司,公司值100多万。但由于男方在外面“晃”,存在过错。女方后来被判分到了公司50%多的股权。”陈法官说,以前没人开公司,随着社会的开放和进步,开公司的人多了起来。婚后两个人办的公司写个人名字、婚姻一方与其他人合办、双方都办了公司等情况,都会引来公司的股权纷争。

      分割财产可能要分多次

      此外,还有一个变化是,财产分割原来一次就能分完,现在可能会出现两次、甚至多次才能分完的局面。

      比如夫妻在离婚前遇到房屋拆迁,房子还没有拿到拆迁安置补偿款,而该款只会给户主。这样的话,一般是先打离婚官司,先把眼下的财产分了,等一方领到拆迁补偿款,双方如不能很好解决该补偿款的问题,只得再打官司分割财产。

      有的夫妻一方向对方隐瞒了财产,但另一方没有发现或是苦于找不到对方隐瞒的证据,只好先把婚离了,等到以后找到证据再来起诉分割。

      陈法官说,社会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分割的东西也在不断变化,这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也许,今后分割的东西还会出现新的面孔,现在的每个人都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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