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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需为广大妇女“保驾护航”

  • 时间:2020-01-07 15:5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提示:家庭暴力现象的大部分受害者是妇女,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应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为广大妇女“保驾护航”。

      记者在天津、福建两地采访时了解到,家庭暴力现象仍然存在,其中大部分受害者是妇女。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应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为广大妇女“保驾护航”。

      “家暴”案件连年增长 妇女成主要受害者

      在东南沿海的福建省,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比例连年增长。

      福建省妇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妇联系统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下降至1482件,但占婚姻家庭类信访的比例上升至30.93%。

      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袁素玲介绍说,家庭暴力多为身体暴力,“各个层面、各个行业的妇女都可能成为‘家暴’的主要受害者,一般以家庭主妇、农村妇女为主,但在城市里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也会遭受‘家暴’的伤害,包括语言暴力等冷暴力。”

      长期从事妇女维权工作的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艳表示,家庭暴力比其他暴力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目前,家庭暴力事件中,绝大多数施暴者是男性,受害者主要是女性。

      大多数受害者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妇联或起诉到法院,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隐忍态度,导致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对受害者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对女性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朱艳说。

      现有法规可操作性差 难以抑制“家暴”频发

      据了解,为保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免受“家暴”伤害,我国也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各省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但由于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难以真正有效遏制“家暴”的发生。

      袁素玲说,我国的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都有禁止性的规定,但大都缺乏认定和制裁的标准,原则性规定有余,操作性不强,造成家庭暴力的性质难以界定。

      在家庭暴力中,对受害者来说,最难的是取证。朱艳介绍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法院在受理“家暴”这类案件时,在证人不能出庭情况下,法院不能单纯依据书面证人证言来认定案件事实。“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特点,尽管邻居、居委会都知道受害者经常挨打受气,但多数人只是听说,很少亲眼所见,再加上担心对方或其亲属打击报复,一般都不愿意出庭作证。”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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