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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后发现是表兄妹 法院判婚姻无效

  • 时间:2020-01-07 15:5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男女在相恋五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亲家初次见面时才发现双方母亲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当事人原是表兄妹。法院最终判决该婚姻无效。

      “愿天下所有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滁州小伙林某没想到,这句玩笑一样的“诅咒”会在自己身上应验。故事的曲折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相信。与女友相知相恋长达五年,日前两人领了结婚证,准备举办婚礼。双方家长也准备商讨婚事。然而初次见面,双方亲家母惊呆了: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都市言情剧】“北京爱情故事”上演

      小林和小文结识在2007年。彼时,年仅18岁的小文从滁州只身前往北京,在远房亲戚开的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就在此时,她遇到同事小林。两人一叙,得知是老乡,自然走得亲近。交往中,小林无微不至的关怀,渐渐打动了小文。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两人终于决定走进婚姻殿堂。经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调查,2012年7月26日,两人返回滁州市南谯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自己的感情,两人直到领证前都对各自家长保密。直到去年年底,两人才告知家长。

      得知子女的另一半既是同事还是老乡,双方家长非常高兴,并着手准备操办婚礼。然而,就在亲家初次见面会上,这出爱情喜剧戛然而止。

      【现实荒诞剧】两家母亲竟是亲姐妹

      为了商讨婚事,双方父母约定见面。初次见面,两位“亲家母”格外热情。“她们彼此不认识,只觉得眼熟。”女方母亲张某和男方母亲赵某相谈甚欢。交谈中,赵某得知,张某虽然已经迁居至天津生活,但小时候一直随母亲在滁州生活。再仔细聊,彼此之间居然有很多相识的亲友。两位“亲家母”“互交家底”,谈及自己的父母后,顿时傻了眼: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在法庭上,老姐妹翻起了老黄历。早年间,这对姐妹出生在滁州市南谯区。父母离异后,妹妹张某跟随母亲改嫁,随后改姓了张。姐姐仍跟父亲姓赵。随后,母亲带着张某迁居外省,两姐妹分离,几十年来未曾相见,也断了联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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