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三项措施全面推进反家暴工作,三措施分别是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民“反家暴”思想意识;运用人民调解,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近年来,市局立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依据自身优势,充分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积极配合妇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妇女、儿童保护和维权工作,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为促进和谐宿迁和平安家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民“反家暴”思想意识。
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农村、学校等,广泛宣传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律咨询,发放反家暴维权联系卡;组织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对家庭成员进行男女平、婚姻家庭观和法治精神教育。
二是运用人民调解,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健全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组织,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市、县区全部组建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依托妇女法律援助维权站、人民调委会等阵地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
定期组织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家庭暴力倾向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批评教育和调解化解。
三是实施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组织编印《妇女法律援助手册》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手册》,发放给有暴力倾向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辟受暴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通道,对受暴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审批工作流程,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加快审批进度,由原有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
优化办案律师的选配,注重吸收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优并有奉献精神和爱心的律师为遭受家暴的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原标题:市局三项措施做好“反家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