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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 海南人大代表谈看法

  • 时间:2020-01-07 15: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反家暴法实施的那天起,应该是广大妇女儿童最为开心的日子”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道。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反家暴法。

      “国家倡导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其中妇女、儿童每天生活在幸福中,不必担惊受怕,这样才是最重要的。”海南人大代表黄桂提说,“文明社会里面就不允许有暴力,有暴力就不文明。”

      黄桂提提出,普遍民众,尤其是偏远地区、文化程度较低的民众,对于家庭暴力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还有些淡薄。所以要普及教育,特别是乡镇、边远农村,群众懂字了才知道法律,知道施暴违反哪一条了,要受哪一个惩罚。普及教育以外,还要普法,让大家都懂法。个人不懂法,法治国家就形不成了。黄桂提说,“文明的对立面就是野蛮,就是暴力。只有大家学法、懂法、守法,不管男女老少,都倡导文明了,妇女儿童肯定不必担惊受怕。”

      黄桂提表示,家庭暴力的被害人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发生家庭暴力以后她往往担心报案会使施暴人变本加厉,因而不敢去报案;再加上受到传统观念的一些影响,如感到羞耻,“家丑不可外扬”等,所以有些人也不愿意去报案。即使报警,当地派出所也会以家庭纠纷为由不出警;即使出警,除去严重的刑事案件,受害者伤情未达到“伤害”程度的,警察也不会处理。更多无需干预的“合理”注解来自“老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打是亲骂是爱”、“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俗语。

      虽然我国宪法早已规定男女平等,但是社会现实离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还有很大的距离。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孩子施加暴力殴打虐待之事时常发生,屡禁不止。家庭暴力给孩子带来的不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灵创伤和性格扭曲,容易促使小孩性格偏激,走上犯罪道路,给家庭、社会带来负担。

      (原标题:“反家暴法”实施 海南人大代表黄桂提谈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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