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13年、2014年、2015年各审结离婚案件843件、912件、件879件,其中80后、90后离婚案件分别占当年的31%、35%、50%,呈逐年上升趋势。而80后、90后离婚案件中有近20%是“闪离”案件。皇姑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实差距、“闪婚”、少忠诚缺信任是导致80后、90后“闪离”的三大原因。
现实差距易致“闪离”
“80后、90后生活阅历较少,经历了恋爱的激情、浪漫,被鲜花、礼物包围,被誓言、温情感动,可当真正进入婚姻状态,才发现婚姻并非是激情延续,而是锅碗瓢盆碰撞。”沈阳市皇姑区法院民四庭审判长孙鸿雁表示,一些80后、90后夫妻被娇生惯养,缺乏宽容、忍让,生活独立性差,因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遇到小事也各不相让,争吵过往往找各自父母诉苦,而一些不明事理的父母介入后,很容易使一场小矛盾演变成两个家族的战争,离婚也不可避免。
皇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显示,2015年8月13日,张某与妻子谢某举行婚礼后休婚假一起去逛街购物,因为先给谁买衣服的问题,两人在街上破口大骂,张某没控制住情绪打了谢某一巴掌。谢某跑回娘家诉苦,父母谢某带领多名亲戚冲到张某家,与张某家人厮打起来,张某与谢某表哥均因打伤他人被判刑,张某与谢某也因此离婚。
“在这起案件分割财产当天,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原、被告一致要求我到现场主持,新房中一片狼藉,门窗上还有没来得及撕掉的喜字。”孙鸿雁惋惜地说。
孙鸿雁还表示,作为双方家长,遇到小两口闹矛盾应该理智处理,即便这段婚姻结束了,但下一段婚姻还会经历类似问题;作为年轻人,遇到问题要学会自己处理,幸福的婚姻并不是没有问题的婚姻,而是善于解决问题的婚姻。
“闪婚”成“闪离”导火索
皇姑区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显示,80后、90后选择“闪婚”也是“闪离”的一个原因。
80后、90后闪婚族将婚姻当成游戏,不少年轻人在偶然之中一见钟情,闪电完婚,采取先结婚再恋爱的方式。在他们看来,一是省时间,二是希望时间久了会培养出感情,即便培养不出感情,离婚也无所谓。
“80后、90后学业重,工作、生活压力大,一些人将自己拖入剩男剩女行列,面对父母的“逼婚”,遇到一个相对不错的人还没来得及真正的了解,就闪电结婚。”孙鸿雁表示,但在生活背景和经济条件的差异下,幸福“闪婚”往往变成悲伤“闪离”。
孙鸿雁称,“闪婚”还有一个主要成因是婚前性行为,而我国目前对性教育方面存在缺失,女孩子没有掌握自我保护的能力,未婚先孕、奉子成婚也成了闪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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