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6年,他不给我花钱,不给我看病,喝了酒还要打我……”
“她说的话里,除了结婚时间属实,其余都是假的……”
近日的一天上午,薄薄雾霾笼罩着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城。
旬邑县人民法院一间审判庭里,章凤诉丈夫苑虎离婚案正在开庭审理。50岁的她与45岁的他,针尖对麦芒,各不相让。
缘于此案,旬邑法院发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陕西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离婚诉讼因令而止
章凤诉称,她与苑虎2009年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婚后感情一般。苑虎常于酒后吵闹并殴打她,不给她花钱、看病。
“我不同意离婚!”被告苑虎一肚子委屈。苑虎说,章凤所述除结婚时间属实,其余诉称都不属实。
庭审中,章凤出示了一份旬邑县土桥镇派出所出警登记表。章凤与前夫之女出庭作证,证明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
“那天是我不对……”苑虎低下头,终于说出一句软话。
鉴于被告苑虎认可曾对原告章凤动手,法庭对被告殴打原告这一情节予以确认。
开庭后的第7天——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审判员文斌来到庭长办公室请示:章凤诉苑虎一案庭审中,查明她确曾遭受家庭暴力,确需法律保护。是否可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文斌的意见得到法院各级领导批准。
文斌又请来原告章凤,向她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力,询问她的意见。
3月3日,原告章凤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次日,旬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苑虎对申请人章凤实施恐吓、谩骂、殴打等侵害行为。这份保护裁定成为反家暴法实施后,陕西省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存在,章凤、苑虎组建家庭不易,且经二人努力,4名子女均已成年立业。尤其是被告苑虎对曾动手殴打章凤一事很后悔,二人夫妻感情没有达到无法挽回、彻底破裂的地步,法院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原、被告均未上诉。
多方协助家暴不再
裁定书油墨未干,旬邑法院法官便于第一时间将保护令送达当事人,并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文斌说,我们告知被告人苑虎,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不能再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违反,公安机关可以对他处以行政处罚,法院也会视情节进行训诫、罚款或拘留。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