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法规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发《结婚证》等统一式样的函》[失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发《结婚证》等统一式样的函》[失效]

  • 时间:2020-01-22 08:31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准的《婚姻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设计制定了《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式样;还设计了《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式样,现随函发去,请按所附《关于式样的说明》的要求安排印制。

      为了避免浪费,各地原使用的《结婚证》、《离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可继续使用,待用完后再更换新证。更换新证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报民政部民政司备案。

      附件一:关于式样的说明

      一、规格:八种式样均统一用16开的尺码。即:《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为16开对折使用;《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为16开正反两面使用;《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为16开单面使用。(《婚姻状况证明》为16开,另加存根)。今后,结婚登记档案为《婚姻状况证明》和《结婚登记申请书》(复婚者加离婚证件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登记档案为《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内容、格式:八种式样的内容、格式全国统一。但是,在不改变统一栏目的前提下,对字体选择、字型大小以及美术加工等各地可自行设计。有的省、市提出,为便于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拟在申请书中加“电话号码”一项,也是可以的。四种法律证件上的虚线,印制时可用隐线。

      三、封皮的艺术加工和装璜,各地可自行设计。尤其是《结婚证》,可分高、中、低档三种或高、低档两种,以质作价。

      四、《结婚登记申请书》说明中第七项“‘登记日期’应与当事人填写申请书的日期,以及颁发的《结婚证》日期一致”。这既体现了婚姻自由,也防止因审批时间长,造成在颁发《结婚证》时因一方不能到场而影响证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申请书》的“登记日期”则不要求与申请日期一致。这是因为,在审查和调解期间,其婚姻关系事实上仍然存续。但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五、要求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持单位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书(见式样七、八)。

      六、《结婚证》等四种法律证书必须按《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印制;四种申请书的印制单位由上述机关决定。

      七、四种法律证件在使用汉字的同时,是否加印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由民族自冶地方的自治机关决定。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发《结婚证》等统一式样的函》[失效]>>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