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问:她与朋友合伙租了一铺面,但没有签任何协议,双方各出资一半,一年后生意好转,朋友悄悄以个人名义与房东续签了一份合同,现找各种理由让她离开,不知朋友是否有权利?她又该如何维权?
律师答:没有权利。因为这属于一种合伙经营形式,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退伙,必须要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券债务进行清算,清算之后才能退伙。要求一方退伙的原因,一般是另一方的某些行为不利于合伙经营,但如果白女士没有这方面的举动,不愿意退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不予赔偿,白女士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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