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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变更 保险资产公司悄然变脸

  • 时间:2021-04-28 00:5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8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一条普通公告虽然不大起眼,但还是引起了不少敏感业内人士的关注。公告称准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具体调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引人瞩目的是,此次调整是在一年前的7月份人寿资产业务范围已做过一次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的。去年调整过的业务范围表述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从最初的主要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到受托资金管理业务,再从"资金管理"到范畴更广的"资产管理",尽管文字符号变化不是很大,却微妙地勾勒出保险资产公司悄然变革的"前世今生"。  之前的一则同样与人寿资产有关的新闻,似乎是在对这种变化予以最佳诠释:8月20日,人寿资产与东风汽车签约,受托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签约仪式上透露,目前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超过9100亿元的委托资产,管理的企业年金资产总规模达10多亿元。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人寿资产公司今年提出了"走向保险行业、走向社会、走向国际"的三大发展方向,将为社会大众提供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今年1月,公司即引入国际一流资产管理公司富兰克林坦伯顿作为战略投资者,成立了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中国人寿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初步建立,市场影响力从境内扩大到了境外。上述描述足以表明,人寿资产业已完成了从单一管理保险资产向为社会大众提供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的"质变",凸显其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服务的专业特性。  由中国保监会发布、早在2004年6月就开始实施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载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业务:"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虽然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基本局限在公司及其股东自有或者控制的保险公司的本币和外币资金之内,但后两条规定则为资产管理公司今天的变革预留了"接口"。在今年初的"全保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曾表示要逐步扩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鼓励中小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由单一管理保险资产向综合管理社会公众资产转变。监管高层的态度自然体现了去年6月出台的保险"国十条"的相关精神,"国十条"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探索保险资金独立托管机制"。  而自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诞生那天起,有关其如何准确定位问题就一直是业界热议的话题。最终将成为真正大金融意义上的资产管理公司,抑或金融投资管理服务公司?其实名称并不重要。事实上,无论是保险监管层还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那些掌门人,他们心照不宣的是,只要下一步发展思路和理念正确,又能沿既定路线一步一步向前推进,过多的形式方面的争论似乎没有必要。因为眼下保险业需要面对的机遇和挑战实在太大,也太诱人:企业年金市场正在以几何级数般扩大,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边界大范围打通,保险境外投资业务有效启动和扩展,金融混业经营及综合经营趋势加剧等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此时自缚手脚,教条式地为业务经营范围设框框,其错失发展良机的后果及危害不言而喻。  也许是本着如上逻辑,在相关办法仍在制定中的情况下,保监会去年便启动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试点,人寿资产、华泰资产和泰康资产3家公司率先试水。据人寿资产相关负责人介绍,人寿资产公司受托管理的业内第一单中小保险公司委托专户投资业务今年3月已正式进入投资运作阶段,迄今已取得了超越市场基准的优异投资业绩。  作为目前国内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管理资产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人寿资产公司此次经营范围获准扩大,允许其进行受托或者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和相关的咨询业务,经营领域超出保险行业范畴,这样的事实发出的信号或许在于,相关各方正在共同努力,稳扎稳打,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迈向纯粹意义上的资产管理或金融投资管理服务专业化公司的远景目标夯实基础。(胡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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