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同居纠纷 > 非法同居 > 非法同居起纠纷 非婚生女受保护

非法同居起纠纷 非婚生女受保护

  • 时间:2020-01-18 21:2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原告沈某诉被告赵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经射阳县人民法院缺席审判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法院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原、被告同居期间所生的女儿随原告沈某生活,被告赵某贴补小孩抚育费至小孩年满18周岁。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5年同居生活,2006年9月生一女孩,2008年4月双方结束同居关系,所生女孩一直随原告生活。2009年5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所生女孩随原告生活,被告贴补抚育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期间所生女孩系原、被告的共同子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抚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本案中原、被告所生女孩一直随原告生活,且原告有固定的住所及收入,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小孩随原告生活更适宜。故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非法同居起纠纷 非婚生女受保护>>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