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计划生育 > 二胎政策 > 江苏再生育二胎的审批程序

江苏再生育二胎的审批程序

  • 时间:2020-02-02 14:56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夫妻需申请审批。申请人需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并递交身份证等材料。江苏省再生育二胎的申请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呢?巨人法务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须申请并经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生育证的审批主体为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再生育二胎申请审批程序是:

      一、申请。

      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取和填写《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并附下列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双方近期一寸照片两张(一张贴于审批表、一张用于办理生育证)。

      上述原件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一孩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附《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二、初审。

      乡(镇、街道)应当在收到《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方式应由两人以上进行调查并作调查笔录,或召开群众座谈会并作座谈记录。调查笔录和座谈记录应由当事人签名。乡(镇、街道)审核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三、审批。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含张榜公示时间)办结审批。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由政策法规科具体承办,其中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审查工作由科技科组织实施。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张榜公布10日。

      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在张榜公布期间,群众可以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群众意见反馈报告书》,上报至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发给《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1 2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江苏再生育二胎的审批程序>>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