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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二孩政策率先落地

  • 时间:2020-02-02 14:5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紧随其后。广东全面二孩政策率先落地。广东在30日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这是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的首例,意味着广东率先修改计生条例全面放开二孩。下面由巨人法务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计生条例的修改

      根据新条例,广东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两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父母去办理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证。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现行条例中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在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产假,调整为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并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二、新条例的规定

      (一)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

      1、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2、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二)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

      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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