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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

  • 时间:2020-02-02 15:59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河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于2014年5月29日落地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符合河南省单独二胎政策条件,并且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依法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巨人法务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2014年河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的内容。

      2014年河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一、河南省单独二胎独生子女的界定: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可视为独生子女的情形:

      1、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2、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二、没有二孩生育证的处理:

      《二孩生育证》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重要法律凭证,也是行政许可的证照形式。符合《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依法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条例》公布实施当天生的孩子,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如果没有《二孩生育证》,则违反了生育证管理规定,要征收无证生育罚款500到2000元。

      三、单独二胎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

      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单位核实。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3、提供材料。

      (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4)单独一方生母(养母)单位或户籍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且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夫妻近期2英寸免冠合影照5张。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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