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婚姻纠纷 > 捉奸 > 捉奸在床拍照取证合法吗?

捉奸在床拍照取证合法吗?

  • 时间:2020-02-04 16:2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核心内容:捉奸在床拍照取合不合法呢?下面巨人法务婚姻法小编通过一则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张女的丈夫王某与李女之间有婚外同居关系,并因此逐渐导致夫妻感情恶化,张女无奈欲起诉与王某离婚,并依据婚姻法规定向王某索赔精神损失。但张女一直苦于搜集不到王某与李女有婚外同居关系的证据。某日中午,张女假称到外地出差,当晚回家发现王某与李女一起睡在自己家的床上,当即拍了照。

      事后张女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与王某离婚,并要求王某赔偿自己因丈夫有外遇所受到的精神损失一万元。王某同意离婚,称已与李女认识一年多时间,但否认其与李女之间有婚外同居关系,并称张女捉奸拍照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应作为认定其与李女有婚外同居关系的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均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均要求离婚,依法应予准许。张女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家中通过拍下丈夫与他人同居照片的方式取证,属合法行为,该证据应认定有效,因王某已与李女认识一年多时间,综合全案的审理过程,可以认定王某与李女有婚外同居关系。现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张女作为无过错一方向王某索赔其因此所受到的精神损失,该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

      据此法院依照本案的具体案情,依法判决准予张女与王某离婚,王某同时赔偿张女精神损失八千元。一审宣判后,王某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其不应赔偿张女的精神损失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捉奸在床拍照取证合法吗?>>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