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权 > 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 时间:2020-01-12 13:4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离婚案件中,由谁来抚养子女,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有的是父母双方都争着抚养子女,有的是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子女抚养问题,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来处理。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母乳喂养对孩子的生长发育非常重要。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可以协议随父亲生活。这种协议必须有利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健康成长。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