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4月1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未婚男女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今后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未婚男女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纠纷的,法院依法应当受理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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