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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婚子女抚养权遭暴打

  • 时间:2020-01-12 13:3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根据公安局调解处理的一离妻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引发的治安案件,看似简单的案件情节却有些复杂。松江河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有一对年轻男女在松林广场附近发生激烈的言语和肢体冲突。接到报案后,派出所迅速出警经发生殴斗的男女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已经达成谅解,针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决定通过双方父母及家人协商解决。

      原来,发生殴斗的是一对已经离婚了十三年的夫妻,男的叫于某,女的叫吴某某,都是抚松县松江河镇居民,二人结婚后第二年因一点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冲动的双方以感情不和为由到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经双方父母及家人、朋友的撮合,又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未办理复婚手续,离婚后第十个年头,也就是2006年,吴某某为于某生育了一个男孩,双方共同抚养男孩至2009年的9月初,吴某某同于某再次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但是二人围绕离婚后生育的男孩抚养权的问题展开了“争夺战”,并且付诸于法院渠道解决,后来在法院及吴某某和于某的双方父母的共同协商下,临时决定:孩子由其父母轮流抚养,但是无论谁抚养孩子,父母双方均有探望的权利。2009年9月底,孩子的爷爷、奶奶以过“十、一”国庆节为由,将孩子接到家中过节。以后再未将孩子送给吴某某,吴某某回来也要求探望和接回孩子,孩子的父亲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了。

      2009年12月2日这天上午9时许,吴某某上街购物,途经松林广场附近时,遇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未见着面的孩子由其奶奶领着在那里玩耍,思儿心切的吴某某一把拉住孩子问长问短,还未等说几句,孩子就被奶奶带走了。情绪失落的吴某某上街后回到家里,姐姐告诉她;于某来电话要吴某某上松林广场,有事商量。考虑到可能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吴某某放下东西,立马跑到松林广场,于某一见到吴某某就质问她为什么未经允许就探望孩子。吴某某说她想抚养孩子,但是没有钱供养孩子。于某说:“你没钱怎么抚养孩子,孩子由我抚养,你不用操心了。”吴某某不同意,双方再次爆发言语冲突,情绪失控的于某挥拳将正在辱骂自己吴某某殴打,正当暴力要进一步升级时,接警后迅速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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