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向双方宣讲了我国法律对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并指出双方虽然是非法同居关系,但孩子是无辜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由原、被告各抚养一个小孩,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本案的成功调解,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无辜儿童的生活、学习等有了保障,也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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