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对尚在校读书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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