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费 > 感情不和女友要求分手 他索要1.8万 “分手费”

感情不和女友要求分手 他索要1.8万 “分手费”

  • 时间:2020-01-12 04:0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好聚并不好散,日前,蓬溪人张丽(化名)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和船山人刘志(化名)同居半年后,因感情不和她想分手。谁知,刘志却以为张丽花费了1.8万元为由,向其提出1.8万的“分手费”,否则他就不答应分手……      相识3个月后成情侣      为节约房租他们同居了      “我们是去年底认识的。”说起与刘志的相识相恋,张丽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说会爱自己一辈子的人,分手后居然向自己索要“分手费”。      张丽说,她和刘志是在一位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因为两人都是单身,所以朋友们也撮合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对刘志没什么感觉。但刘志一天几个电话,问长问短、问寒问暖,渐渐地,在刘志的死缠烂打下,张丽动心了。3个月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两人交往后,为了节约房租,张丽就把自己租住的房屋退了,搬到了刘志处,开始了同居生活……      好聚却不好散      男方索要“分手费”      但是随着两人的逐步了解,彼此的一些毛病也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刘志的好吃懒做,十分让张丽反感。到后来,刘志又渐渐染上了赌瘾,到了今年5月份,他不仅输光了两人不多的积蓄,更是欠了一屁股的赌账。为了赌博的问题,两人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就这样,感情也就越来越淡……到了8月份,再也不堪忍受的张丽鼓起勇气向刘志提出分手。没想到,刘志也满口答应,然而正当张丽想搬出出租房时,刘志却拿出了两人同居期间的1.8万元的“账单”要求张丽赔偿其“分手费”1.8万元……      “这1.8万是同居期间的各种花费,想不到他居然全部向我要!”张丽告诉记者,这1.8万元包括房租、家电及家里的笔记本电脑等开支,根本不是她一个人花费。而且,她没向刘志要“分手费”,刘志凭什么问她要……      目前,张丽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法院驳回刘志的无理“分手费”的请求。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感情不和女友要求分手 他索要1.8万 “分手费”>>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