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青网 - 法制晚报 我5岁那年,我父亲带着我再婚了。现在我16岁了,父亲又要离婚了。
这些年来,我与继母相处的很好,所以当父亲告诉我他要离婚时,我非常想和继母生活在一起。但不知为什么,多年来一直对我很好的继母却不想要我。
请问,我能要求跟继母生活在一起吗?
陈永河法官:对此问题,相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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