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要求增加抚育费情形有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等。减免抚养费情形有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等。
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
(3)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4)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着增加,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5)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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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顾问单位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为公司合同的签订提供起草和审查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真正及时、全面的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的存在和为客户提供周详的预防风险的法律方案,协助客户更快、更好的实现其效益目的。杨丽施律师电话:13380023857,欢迎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巨人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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