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和媒体的大力宣传,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为了防止本人过世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大家都想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由谁来继承自己的财产。但是很多人对遗嘱还有许多误区,现在我们来解惑如下问题。
一、遗嘱是否必须公证才有效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可见遗嘱有五种法定形式,供当事人来选择。
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显示公证遗嘱的效力比其他遗嘱的效力要高,当事人可以持遗嘱和相关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可是办理公证遗嘱有许多需要大家注意的事项。
二、是否只要本人来公证处,就能当时办理遗嘱公证
由于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形式,所以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准备详细材料(后期会另写文章以说明,请各位关注),还需要提前预约单独办理。并且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证遗嘱是否不能撤销
公证遗嘱也是可以撤销的,并且是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四、有公证遗嘱是否就可以直接过户房产
遗嘱是立遗嘱人去世后才生效的,在立遗嘱人在世时,可以随时对遗嘱进行修改(包括公证遗嘱)。持公证遗嘱不能直接去房屋管理部门变更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