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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一般公证程序

  • 时间:2020-01-22 21:05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很多人在生前都会把自己的房产合理分配后,然后到国家机关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你们真的房产遗嘱继承的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嘛?接下来就是由巨人法务小编带来房产遗嘱继承一般公证程序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房产遗嘱继承一般公证程序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一)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三)收取公证费。

      (四)指派承办公证员。

      (五)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六)出具公证书。

      二、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一)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二)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三)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四)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五)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七)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八)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九)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三、房产遗嘱继承纠纷解决办法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由巨人法务小编整理收集的房产遗嘱继承一般公证程序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我们都知道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同时也知道房产遗嘱公证是指公民对自己生前房产的安排,经过国家机关公证,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巨人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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