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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效力

  • 时间:2020-01-22 21:04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很多人不清楚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这两者的效力如何,其实口头遗嘱也是继承法中规定的合法订立遗嘱的形式,和公证遗嘱一样都是合法而有效的。巨人法务小编为你带来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效力的相关内容。

      一、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效力

      1、口头遗嘱效力:

      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情形和特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即危急情况下且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公证遗嘱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最后遗嘱为准 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口头遗嘱的效力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

      三、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以上就是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效力的全部内容,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得知公证遗嘱在所有遗嘱形式当中效力最高,为避免继承纠纷,可以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口头遗嘱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情形和特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关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巨人法务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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