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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指定监护人格式模板

  • 时间:2020-01-22 21:03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立遗嘱已经被人们所接受了,人们在去世前,通常会考虑到自己的身后事,也会为在世的人考虑,有些人会在遗嘱中指定相关的监护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遗嘱指定监护人格式模板?接下来由巨人法务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遗嘱指定监护人格式模板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以上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遗嘱指定监护人格式模板的内容,由此可知,在遗嘱中指定监护人,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本文为您介绍的是监护人证明的格式。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巨人法务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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