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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继承公证书

  • 时间:2020-01-22 21:02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很多老人为了避免家人之间为了继承财产而产生纠纷,会在生前立下一份遗嘱对自己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房屋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巨人法务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房屋财产继承公证书

      (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某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公证的概念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三、公证的效力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巨人法务小编温馨提示您:如果想推翻公证遗嘱的效力的话,必须要当事人重新立下一份公证遗嘱。现在进行公证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以上内容就是巨人法务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房屋财产继承公证书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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