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协议离婚 > 协助房产过户是协议离婚中的附随义务

协助房产过户是协议离婚中的附随义务

  • 时间:2020-01-08 02:28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协助房产过户是协议离婚中的附随义务

      夫妻双方根据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居住的楼房一幢归女方所有,但是男方一直拒绝配合女方的楼房过户手续,妨害原告行使对楼房的所有权。此种情况下女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是支持女方要求男方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的。

      夫妻双方经协议离婚,自愿协商房屋归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自愿合法原则,离婚协议属有效协议,双方应依约履行。男方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是该合同履行当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合同履行当中的附随义务,应随主合同一并履行。被告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协助房产过户是协议离婚中的附随义务>>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