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站[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册  忘记密码?
法律顾问  案件委托 城市加盟 律师入驻 律师咨询 :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协议离婚 > 离婚后同居算假离婚吗

离婚后同居算假离婚吗

  • 时间:2020-01-08 02:20   纠错   免费法律咨询
  •   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存在着很多离婚的案例,由于男女双方的感情破裂了,最终选择了离婚,而有些因为家庭的某些因素需要,双方离婚了还是同居在一起的。那么,本文由巨人法务小编为您介绍离婚后同居算假离婚吗。

      一、离婚后同居算假离婚吗

      离婚后再同居的问题,在双方都另外没有配偶的情况下,再同居的法律性质属于非法同居,这种同居状态并不受法律保护,且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双方在同居期间为了生活便利出资购买的物品,甚至大额物品,如汽车和房产。

      离婚后并不算假离婚,原因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如果想再次承认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须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二、假离婚后财产还能再次进行分割吗

      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男方:____,汉族,___年___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 因感情破裂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一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有由谁抚养),固定房屋(房屋位置)市区县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独自还清),别克牌汽车属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3、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4、婚姻财产中存款80000元归男方所有(提高一方贷款额度),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巨人法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同居算假离婚吗,由此可知,离婚后并不算假离婚,原因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巨人法务专业律师。

    网站声明:巨人法务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该篇文章<<离婚后同居算假离婚吗>>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我是公众

    有法律问题?直接发布咨询
    (不限时间,律师在线,有问必答)

    我是律师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21:00)

    关于巨人法务

    巨人法务版权所有 2015-2020 苏ICP备15040257号-6 公网安备 440176020022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苏B2-201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