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金安区张店镇的刘鸣眉怎么也没有想到,表哥杨船江竟然狠心地向法院提出离婚,更没想到法院竟宣告她与表哥二十年的婚姻无效。 刘鸣眉、杨船江系姑表兄妹,十四、五岁时,由双方父母作主,订下了这桩亲上加亲的儿女亲事,1990年初按习俗结婚,后补领了证书。二十年的夫妻生活,虽平平淡淡却也安安稳稳,儿子出世后,刘鸣眉在家带孩子务农,杨船江外出打工,盖上了新房,添置了家电,折子上还有几万元的存款。2009年,刘鸣眉和儿子来到义乌,本想给在此打工的表哥一个惊喜,却意外地见到了另一个女人。丈夫提出离婚,笃信耶稣的刘鸣眉守着主的教诲:生老病死,不离不弃,坚决不同意。 基于两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事实,金安区法院依法一审终审,宣告刘鸣眉与杨船江的婚姻系无效婚姻。并函告当地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