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若在审理中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原有导致婚姻无效已消除,则婚姻关系转为有效,此时,人民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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